陈与义《十三日再赋二首其一以赞使君是日对花赋此韵诗笔落纵横而郡中修水战之具方大阅于燕公楼下也其一自叙所感忆年十五在杭州始识此花皆三丈高木尝赋诗焉·其二》原文
诗词时代:
宋
诗词作者:
陈与义
创作时间:1129年8月13日
创作地点:
湖南省岳阳市
诗词类型:
七言绝句 / 押齐韵
十三日再赋二首其一以赞使君是日对花赋此韵诗笔落纵横而郡中修水战之具方大阅于燕公楼下也其一自叙所感忆年十五在杭州始识此花皆三丈高木尝赋诗焉·其二
陈与义(宋)武林曾识最高枝,百感重逢岁月迷。
向日擘笺须彩凤,如今执楯要文犀。
四声标注
十三日再赋二首其一以赞使君是日对花赋此韵诗笔落纵横而郡中修水战之具方大阅于燕公楼下也其一自叙所感忆年十五在杭州始识此花皆三丈高木尝赋诗焉 其二
宋 · 陈与义
武林曾识最高枝,百感重逢岁月迷。
向日擘笺须彩凤,如今执楯要文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