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史·其五
孔祥淑(清)法律为诗书,周召尽刑馀。
汉兴承秦弊,罗织不遑居。
邈哉隽子母,好生复太初。
闻狱多平反,言笑始自如。
秋肃布春阳,讼理永终誉。
执地尽若此,囹圄庆空虚。
四声标注
读史 其五
清 · 孔祥淑
法律为诗书,周召尽刑馀。
汉兴承秦弊,罗织不遑居。
邈哉隽子母,好生复太初。
闻狱多平反,言笑始自如。
秋肃布春阳,讼理永终誉。
执地尽若此,囹圄庆空虚。
法律为诗书,周召尽刑馀。
汉兴承秦弊,罗织不遑居。
邈哉隽子母,好生复太初。
闻狱多平反,言笑始自如。
秋肃布春阳,讼理永终誉。
执地尽若此,囹圄庆空虚。
读史 其五
清 · 孔祥淑
法律为诗书,周召尽刑馀。
汉兴承秦弊,罗织不遑居。
邈哉隽子母,好生复太初。
闻狱多平反,言笑始自如。
秋肃布春阳,讼理永终誉。
执地尽若此,囹圄庆空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