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名氏《十七字诗》原文

无名氏《十七字诗》
诗词时代:

诗词作者:

无名氏

创作时间:宁宗立,八月

诗词类型:

押纸韵

十七字诗

无名氏(元)

自谓非其子,如今作天子。

传语老蛮子,请死。

归田诗话:虞伯生际遇文宗,置奎章阁为学士。顺帝为明宗子,文宗忌之,远窜海南,诏书有曰:「明宗在北之日,自以为非其子。」伯生笔也。文宗晏驾,宁宗立,八月崩,国人迎顺帝立之。帝入太庙,斥去文宗神主,而令四方毁弃旧诏。伯生时在江西,命以皮绳拴腰,马尾缝眼,夹两马间,逮捕至大都。嫉之者十七字诗云云。至则以文宗亲改诏稿呈,顺帝览之曰:「此朕家事,外人岂知?」遂得释。两目由是丧明,不复能楷书。函史:侍臣有以诏本侍读学士虞集所草者,请罪之。王嘻笑曰:「此我家事,岂繇彼书生?彼代书佣耳!」赐酒币遣归。石洲诗话:田汝成西湖志馀所载「顺帝即位时,马尾缝眼,由是丧明」之事。为此说者,第因文靖晚年目疾,而傅会之耳。予前年得宋宣和画猫卷,有文靖题云云。至正五月夏,仙井虞集。笔势尤苍逸。信乎前说之诬也。

四声标注

· 上平

平去平去入去上

平去上去上平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