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大均《钱烈女哀词·其一》原文

屈大均《钱烈女哀词·其一》
诗词时代:

明末清初

诗词作者:

屈大均

诗词类型:

五言律诗 / 押元韵

钱烈女哀词·其一

屈大均(明末清初)
钱烈女淑贤,丹徒人,性聪警,知书。乙酉,年十六,随父述古寓扬州。高杰等四镇纷争,委河淮不守,烈女忧之。扬州陷,烈女哭辞父母,投水,水浅不得死,以纸渍水掩口鼻,亦不死;持刀自刎,父母夺之,不得死。烈女跪请父母,卒再缢,乃死。死时告父母火之,无留骨秽地。扬人葬之于相国史公可法梅花岭冢傍。南昌王猷定、关中王岩为作传铭,勒于墓石。予过而吊焉。

佳人能独立,不肯嫁乌孙。

九死传闺烈,三春吊墓门。

珠归天帝掌,花逐雒妃魂。

词客题黄绢,丰碑照古原。

四声标注

平上上去 平去

·

平上入

平去平去去入

平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