咏史十首·其七·龚胜
佘翔(明)炎祚既云微,五侯起专政。
成都怀异心,敢窃太阿柄。
亦有金縢书,居摄附姬圣。
传玺胁后宫,新室朔改正。
乃徵龚大夫,大夫固称病。
印绶岂不荣,所耻事二姓。
草玄者何心,竟乃作符命。
四声标注
咏史十首 其七 龚胜
明 · 佘翔
炎祚既云微,五侯起专政。
成都怀异心,敢窃太阿柄。
亦有金縢书,居摄附姬圣。
传玺胁后宫,新室朔改正。
乃徵龚大夫,大夫固称病。
印绶岂不荣,所耻事二姓。
草玄者何心,竟乃作符命。
炎祚既云微,五侯起专政。
成都怀异心,敢窃太阿柄。
亦有金縢书,居摄附姬圣。
传玺胁后宫,新室朔改正。
乃徵龚大夫,大夫固称病。
印绶岂不荣,所耻事二姓。
草玄者何心,竟乃作符命。
咏史十首 其七 龚胜
明 · 佘翔
炎祚既云微,五侯起专政。
成都怀异心,敢窃太阿柄。
亦有金縢书,居摄附姬圣。
传玺胁后宫,新室朔改正。
乃徵龚大夫,大夫固称病。
印绶岂不荣,所耻事二姓。
草玄者何心,竟乃作符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