妾薄命
释函可(明末清初)十三嫁先夫,十四先夫死。
十五嫁后夫,十六后夫死。
两度踏君门,依然一童稚。
凤钗两股齐,罗衫色仍紫。
哭新兼哭旧,那复再生理。
吁嗟十七十八嫁何迟,惟恨当年错欢喜。
四声标注
妾薄命
明末清初 · 释函可
十三嫁先夫,十四先夫死。
十五嫁后夫,十六后夫死。
两度踏君门,依然一童稚。
凤钗两股齐,罗衫色仍紫。
哭新兼哭旧,那复再生理。
吁嗟十七十八嫁何迟,惟恨当年错欢喜。
十三嫁先夫,十四先夫死。
十五嫁后夫,十六后夫死。
两度踏君门,依然一童稚。
凤钗两股齐,罗衫色仍紫。
哭新兼哭旧,那复再生理。
吁嗟十七十八嫁何迟,惟恨当年错欢喜。
妾薄命
明末清初 · 释函可
十三嫁先夫,十四先夫死。
十五嫁后夫,十六后夫死。
两度踏君门,依然一童稚。
凤钗两股齐,罗衫色仍紫。
哭新兼哭旧,那复再生理。
吁嗟十七十八嫁何迟,惟恨当年错欢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