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必元《送刘季德应选北上十二首·其十一》原文

欧必元《送刘季德应选北上十二首·其十一》
诗词时代:

明末清初

诗词作者:

欧必元

诗词类型:

七言绝句 / 押先韵

送刘季德应选北上十二首·其十一

欧必元(明末清初)

浪说吹嘘送上天,丈夫元不受人怜。

纵无狗监能知己,岂有相如赋不传。

四声标注

入去去平上去入去去上上去 平去

· 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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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去上去平平去去平平去平上入平去